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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文件-带电清洗维保行业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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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5-25]    共阅[510]次
    
    文本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文件
        安监[20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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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华东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合资联营单位及二级单位
  现将《华东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华东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二00二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管理 电网 安全 规定
本公司:公司领导,诸副总,机关各部,调通中心
华东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试 行)

  一、总则
  1.电气误操作事故严重威胁着电业安全生产,其后果往往造成人民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因此,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电气操作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各级作业人员的责任心,建立健全各项必要的规章制度,防止一切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确保华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主要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制订。
  3.本规定中所指的电气设备是3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
  4.华东电网内的电力企业和有关单位(包括基建、多经企业等)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同时应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制订本企业、单位的实施细则。3kV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以下简称“防误”)的安全管理制度由各企业、单位自行制订。
  二、责任制
  1.防误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应贯穿于电力生产的全过程,即指工程设计、设备选型、购置合同、监造检验、安装调试、交接验收、运行维修、更新改造、直至报废的安全管理整个过程。
  2.网、省(市)电力公司、供电公司(局)、调度机构、发电厂(公司)应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简称防误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任组长,运行、调度、生技、安监、检修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并设立专责(职)人员。针对本企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运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防误工作。防误工作应制度化、实效化。工作小组应定期分析防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误管理工作的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考核防误工作的落实情况。
  3.检修、基建单位及有关部门对作业的设备检修、安装、调试等任务及技术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和防误工作负责。针对防误工作,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应组织制定专项技术责任制和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4.生产单位及生技、运行有关部门应对本单位、部门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负责。针对防误工作,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应组织制定专项技术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的安监部门应监督防误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在安全监督过程中强化安全管理和考核。
  三、综合管理
  1.各企业、单位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全过程安全管理为中心的责任制体系和企业理念,提倡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发扬爱岗敬业的事业精神,持久深入地开展企业安全文化教育。
  2.防止电气误操作是各电力企业、单位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党、政、工、团各部门要齐抓共管。要正确处理好经济与安全、效益与安全、发展与安全的关系,要给一线运行和作业岗位提供必要的、可靠的、安全的、全方位的服务和保障。
  3.各企业、单位要合理考虑和安排一线岗位人员的知识、文化程度和人员素质结构与层次,要从制度上保证一线工作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4.各企业、单位要切实实行以设备缺陷管理为中心的设备管理工作,努力实现设备零缺陷的目标,强化设备隐患的综合预控管理。
  5.各运行单位和部门在进行重大操作(作业)、特殊操作(作业)和长时间连续操作(作业)时,主管领导要事先做好妥善安排,包括安排必要的技术支持、后勤保障和合理的操作(作业)时间等,确保操作(作业)人员聚精会神地进行操作和作业。必要时,主管领导可直接到现场进行协调和指挥。
  6.运行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身心健康、无明显的和妨碍工作的生理缺陷及精神障碍,要避免疲劳操作、作业。
  7.运行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发扬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力戒任何虚假行为,杜绝一切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四、运行管理
  1.电气操作必须遵守的“六要、八步骤”。(原一九八○年华东电业管理局颁布的《关于加强供电运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的“六要”、“十二个步骤”予以作废。)
  “六要”
  (1)要有考试合格并经上级领导批准公布的操作人员的名单。
  (2)现场设备要有明显标志,包括命名、编号、铭牌、转动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电气相别的色标。
  (3)要有与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符合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或计算机模拟系统图)。
  (4)要有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和统一的、确切的调度操作术语。
  (5)要有确切的调度指令和合格的操作票(或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的操作卡)。
  (6)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包括对号放置接地线的专用装置)。电气设备应有完善的“五防”装置。
  “八个步骤”
  (1)操作人员按调度预先下达的操作任务(操作步骤)正确填写操作票。
  (2)经审票并预演正确或经技术措施审票正确。
  (3)操作前明确操作目的,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4)调度正式发布操作指令及发令时间。
  (5)操作人员检查核对设备命名、编号和状态。
  (6)按操作票逐项唱票、复诵、监护、操作,确认设备状态变位并勾票。
  (7)向调度汇报操作结束及时间。
  (8)做好记录,并使系统模拟图与设备状态一致,然后签销操作票。
  2.为了保证电气倒闸操作的正确性,值班调度员应对一切正常操作根据已经批准的设备停复役单,在操作前核对设备状态,填写操作任务票(事故处理时可以不填写操作任务票,但必须做好记录)。操作任务票必须经当班正值审核批准,填票人和审票人不得为同一人。在进行倒闸操作时要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同时应遵守发令、复诵、录音、汇报、记录等有关操作制度。
  3.厂、站运行值班员(值班负责人)对计划安排的电气操作,操作前应根据调度下达的操作任务正确填写操作票。对非计划的电气操作,应根据当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拟写操作票(事故处理除外),操作票应经审核正确。正式操作由当班调度员发布操作指令并且发出“发令时间”,现场值班员在接受调度操作指令后必须复诵一遍,经调度确认正确后立即执行操作。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操作制度。现场值班员在操作结束后,应立即向当班调度员汇报,并报告“结束时间”。“结束时间”是现场值班员确认该项操作执行完毕的最终依据。
  4.厂、站调度管辖范围内电气操作的运行管理,由各企业和单位参照本规定,自行制订管理规定。
  5.根据调度管辖划分范围,应加强继电保护的定值管理和继电保护现场工作管理。保护装置的投切或定值更改,由值班调度员按整定书(单)要求与现场核对并发布指令执行,然后在各自的


整定书(单)上签写核对日期、投用时间、双方姓名。设备大修后调度部门与现场要及时核对继电保护整定单(书)及保护的实际状态。
  6.按照管辖划分范围,由各级通信调度负责电网通信电路的运行管理。电网主干通信电路中的设备变更,必须按规定办理停、复役手续。复用通道的停、复役还必须与继电保护、自动化专业联系、办理申请手续并经同意会签和领导批准,操作前需经有关当班通信调度员的同意。运行中发现设备缺陷或故障由当班通信调度员指挥处理,对电网运行方式有影响的应及时通知电力值班调度员,并请示有关领导,不得盲目操作。
  7.调度自动化和厂(站)自动化监控设备应确保连续正常运行及信息完整。自动化设备停、复役或不正常运行对电网一次设备、继电保护、电气操作、安全监视等有影响的必须按同等要求办理申请手续。运行中发现设备缺陷或故障,若对电网运行方式和安全监视有影响的应及时通知电力值班调度员,并请示有关领导,不得盲目操作。
  8.在新建、扩建、更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运行单位应负责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在新建、扩建设备投运前,施工单位应将投运的新设备及有关资料等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运行单位。运行单位应在投运前完成有关运行操作规定、典型操作票等生产准备工作。有关单位必须按照经批准的新设备启动方案进行新设备投运调试。验收性电气操作,要执行监护制。
  五、基建、检修管理
  1.对于电气设备,基建、检修企业和有关单位应加强和提高基建、检修和调试的工艺质量管理,充分考虑运行人员对电气设备使用的安全性、适用性和方便性。
  2.基建、检修结束后,基建、检修企业和单位必须对是否可以投运向生产运行单位、部门做出明确的答复,然后才能按照有关规定正式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3.基建、检修和调试等作业人员在工作现场,应严格遵守运行单位、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未征得运行人员的同意,作业人员不得变动运行设备。在未与运行系统完全隔离的现场工作或在运行设备上进行有计划的调试工作,现场必须按规定进行严格的监护。必须防止误碰、误动、误入间隔的情况发生。
  4.电气设备的接地线、闸刀必须由运行人员进行操作。工作现场的工作接地线、试验接线经运行人员许可后,由作业人员进行加挂;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拆除。
  六、防误装置管理
  1.电气设备的防误装置(包括软件系统,下同)必须具备“五防”功能要求。“五防”功能中,除防止误分、误合开关可采用提示性功能外,其余四项必须采用与开关或闸刀位置相对应的强制性闭锁功能。
  2.[“五防”功能:①防止误分、误合开关。②防止带负荷拉、合闸刀。③防止带电挂接地线(或合接地闸刀)。④防止带地线合闸(或未拉开接地闸刀)。⑤防止误入带电设备间隔。]
  3.防误装置的结构应简单、可靠、操作和维护方便,尽可能不增加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的复杂性;防误装置应有独立的电源;防误装置的使用应不影响开关等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如开关的分合闸时间、速度等;微机防误装置应不影响或干扰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通讯设备的正常工作;防误装置应有专用的解锁工具(钥匙)。
  4.各企业、单位应结合主设备的实际情况,设计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防误装置(机械程序闭锁、电磁闭锁、微机闭锁),选型应经防误工作小组的审查同意(由各省市电力公司制订规则),并经主管领导批准。防误装置各部件的性能、质量必须符合行业的各项技术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选用、订货。禁止使用未经省级及以上行业机构鉴定通过的防误装置。
  5.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闭锁功能。
  6.防误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验收投运,对未安装防误装置或验收不合格的,运行单位或有关部门有权拒绝将该设备投入运行。
  7.一个厂、站选用新的防误装置时,一般宜选用一种型式,以利培训、使用、维护和管理。
  8.各企业、单位在防误装置投运前,必须制定现场运行规程(包括各种运行方式下的程序操作和注意事项)及检修维护制度。各运行、检修单位、部门应做好防误装置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防误装置的基础资料及台帐和图纸。
  9.各运行单位或部门必须制定严格的防误装置专用解锁工具(钥匙)的使用和保管规定,内容包括正常倒闸操作和检修工作时严禁任何人使用解锁工具(钥匙),遇事故处理、特殊操作和防误装置异常情况时经值班调度或电厂值长、所(站)长批准使用解锁工具(钥匙)、或遇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由当值负责人下令紧急使用解锁工具(钥匙),但应记录使用原因、日期、时间、使用者、批准人姓名。
  10.各企业、单位的运行人员和有关作业人员,应经技术培训,熟悉并掌握防误装置的原理、结构性能和操作程序,并经考试合格上岗。
  11.防误装置的缺陷管理应与主设备重要缺陷管理相同,明确设备的主人,并及时消缺、定期维护。
  12.防误装置的检修应列为主设备重点检修项目之一,与主设备同时检修、同时验收、同时投运;与主设备同时定级。
  13.各企业、单位应确保防误装置的经费来源,按工程的分类和性质,在年度的基建、技改、修理和维护费用中列出。
 七、附则
  1.本规定由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公司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试行。[/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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